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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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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5  浏览次数:180

 4.2 公共绿地指标

  公共绿地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级不少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m2/人;居住区(含小区或组团)不少于1.5m2/人。

  4.3 绿地率

  新区建设应≥30%;

  旧区改造宜≥25%;

  种植成活率≥98%。

  4.4 院落组团绿地
   其中:L-南北两楼正面间距(m);L2-当地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S1-北侧为多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S2-北侧为高层楼的组团绿地面积(m2)。

  4.5 绿化种植相关间距控制规定

  4.5.1 绿化植物栽植间距和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2 绿化带最小宽度规定
  
  4.5.3 绿化植物与建筑物、构筑物最小间距的规定
  
  4.5.4 绿化植物与管线的最小间距
  
  4.6 道路交叉口植物布置规定

  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必须留出非植树区,以保证行车安全视距,即在该视野范围内不应栽植高于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碍交叉口路灯的照明,为交通安全创造良好条件。(见下表)
4.7 植物配置

  4.7.1 植物配置的原则

  (1)适应绿化的功能要求,适应所在地区的气候、土壤条件和自然植被分布特点,选择抗病虫害强、易养护管理的植物,体现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域特点。

  (2)充分发挥植物的各种功能和观赏特点,合理配置,常绿与落叶、速生与慢生相结合,构成多层次的复合生态结构,达到人工配置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谐。

  (3)植物品种的选择要在统一的基调上力求丰富多样。

  (4)要注重种植位置的选择,以免影响室内的采光通风和其他设施的管理维护。

  4.7.2 适用居住区种植的植物分为六类:乔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花卉及竹类。

  4.7.3 植物配置按形式分为规则式和自由式,配置组合基本有如下几种:
 
  4.8 植物组合的空间效果

  植物作为三维空间的实体,以各种方式交互形成多种空间效果,植物的高度和密度影响空间的塑造。(见下表)
  4.9 绿篱设置

  4.9.1 绿篱有组成边界、围合空间、分隔和遮挡场地的作用,也可作为雕塑小品的背景。

  4.9.2 绿篱以行列式密植植物为主,分为整形绿篱和自然绿篱。整形绿篱常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低矮灌乔木,适合人工修剪整形。自然绿篱选用植物体量则相对较高大。绿篱地上生长空间要求一般高度为0.5-1.6m,宽度为0.5-1.8m。

  4.9.3 绿篱树的行距和株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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