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28天)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无金额)——索赔程序的第一步;
2.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
3.中间索赔报告;
4.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监理人);
6.发包人审查;
7.协商。
(二)索赔文件
1.总述部分;
2.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
3.索赔款项计算部分;
4.证据部分。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视听材料;
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验笔录。
(三)反索赔
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驳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驳就是反索赔。
1.反索赔的工作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2.对索赔要点的反击或反驳要点:
1)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
2)索赔事件的真实性;
3)干扰事件的原因、责任分析;
4)索赔理由分析;
5)索赔证据分析;
6)索赔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