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1>1.15Q0时,S=1.15Q0×P0+(Q1-1.15Q0)×P1
2.当Q1<0.85Q0时,S=Q1×P1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
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
当P2×(1-L)×(1-15%)<P0<P2×(1+15%)时,可不调整。
经典例题: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采用清单计价的某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为350元,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为287元,该工程投标报价总的下浮率为6%。结算时,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6%,且合同未确定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则对该综合单价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调整为257元
B.调整为279.65元
C.不做任何调整
D.调整为345元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由于工程量偏差引起的价款调整。
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6%,超过15%需要调整,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调整,没有约定,按与招标控制价的关系进行调整。
当P0<P2×(1-L)×(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L)×(1-15%)调整;
当P0>P2×(1+15%)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按照P2×(1+15%)调整;
当P2×(1-L)×(1-15%)<P0<P2×(1+15%)时,可不调整。
350×(1-15%)×(1-6%)=279.65<287,所以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可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