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绿化设计与施工
7.1 植物选择
7.1.1 应选择耐旱、耐寒、耐瘠薄、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
7.1.2 应遵循植物多样性原则选择植物。
7.1.3 可适当利用和保留野生植物。
7.2 绿化设计
7.2.1 应以植物栽植为主,绿地面积应在75%以上。
7.2.2 设计时选择植物应考虑屋顶高度、管理方便、绿化布局、观赏效果、防风安全、水肥供应、受光条件等因素。
7.2.3 复层绿化应以草本和花灌木为主,少用或不用个体较大的乔木。
7.2.4 根据屋面大小、天台出入口位置、周围景观环境、楼层高低,可采取自然式或规则式设计,也可根据需要设置花坛、花池、山石、流水、荫篷等。
7.2.5 宜采用体量小、质量轻的园林小品。
7.2.6 屋面边缘必须设置30cm~50cm的隔离带。
7.2.7 乔灌木主干距屋面边界的距离应大于乔灌木本身的高度。
7.2.8 容器栽培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也可架空种植层。
7.2.9 容器栽植应考虑满足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面积。
7.3 绿化施工
7.3.1 应根据习性及物候期在适宜季节栽植乔灌木,草本植物、宿根花卉应在生长季节进行栽植。
7.3.2 复层绿化时先栽植乔灌木,后栽植草本植物。
7.3.3 大灌木和乔木应采取加固措施。
7.3.4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7.3.5 必须加设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安全。
8 浇灌设施
8.0.1 应充分利用自然降水,做到人工浇灌与自然降水相结合。
8.0.2 必须有灌溉设施,宜采用喷滴灌方式。
8.0.3 可安装蓄水装置,收集降水或灌溉水,过滤后循环利用。
8.0.4 喷灌水不超过种植边界,不超过屋面防水层在墙上的高度。
8.0.5 充分浇灌后,应及时关闭浇灌设施。
9 养护管理
9.0.1 应精细养护,可参照《天津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 29-67-2004进行。
9.0.2 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适时适量浇水、施肥。
9.0.3 栽培基质损失时,应及时增添栽培基质。
9.0.4 应及时调节栽培基质的酸碱度和含盐量,满足植物正常生长要求。
9.0.5 地被植物郁闭良好,栽培基质不裸露。
9.0.6 应及时修剪乔木和花灌木,控制植物高度,保持根冠比平衡。
9.0.7 冬季必须采取防寒措施,保证植物安全越冬。
9.0.8 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可参照《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 29-36-2002。
9.0.9 严禁喷洒农药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9.0.10 养管人员应扎系安全带,安全进行养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