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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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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06  浏览次数:264
核心提示:一、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  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备案。  2.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1.1 绿化施工工程:苗木、花卉、草皮的起运、栽植、养护、修剪  和大树移植、土壤改良等工程;  1
 一、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


  1.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备案。

  2.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1.1 绿化施工工程:苗木、花卉、草皮的起运、栽植、养护、修剪

  和大树移植、土壤改良等工程;

  1.2 假山工程:石山、土山、土石山工程和叠石、置石、塑石等工

  程;

  1.3 水景工程:改造天然水体和人工构筑水景,含喷泉、瀑布、跌

  水、驳岸工程等;

  1.4 园林土建安装工程:园林路桥、园林小品、园林设施等;

  1.5 园林绿化及园林设施的养护。

  3.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 办理工程招标备案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重庆市配套绿地绿化工程施工设计核定通知书”;

  4.2 法人资格证明;

  4.3 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

  4.4 资金证明;

  4.5 满足招标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6 已签定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4.7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和与该工程建设方的代理合同。

  5. 园林绿化工程招标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备案表”,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

  1. 资格预审文件(邀请招标时无)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单位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邀请的投标单位应多于3家。)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同意备案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公告。

  2.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备案后方可发放。

  3.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2 投标价格

  3.2.1 一般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2.2 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控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3 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3.3.1 工程计价类别;

  3.3.2 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

  3.3.3 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

  3.3.4 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

  3.3.5 工程量清单。

  3.4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6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7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备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

  3.8 投标保证金

  3.8.1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8.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3.9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3.9.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3.9.2 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

  3.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8天以内;复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天以内。

  3.11 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3.12 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三、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邀请招标时为“发出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在重庆市有形建筑市场发布信息,同时在《重庆商报》、《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重庆风景园林网》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四、资格预审(邀请招标时无)

  1.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时,通过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出合格的申请单位花名册,将花名册报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 待园林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后,招标单位向所有合格的申请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单位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招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有效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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