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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钧林:近代乡村文化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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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2  浏览次数:521
核心提示:一、在近代,乡村文化的衰落,是无可奈何的事。乡村文化相对于城市文化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两者只有分布上的差别而无性质上的不同。乡村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根柢。一批又一批文人学士经由科举考试或其他途径,从乡村来到城市,同时也把文化输入城市。由于在重土观念的支配下,绝大多数从政或游学的士子,都将他们离家在外
 一、在近代,乡村文化的衰落,是无可奈何的事。
乡村文化相对于城市文化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里,两者只有分布上的差别而无性质上的不同。乡村文化是城市文化的根柢。一批又一批文人学士经由科举考试或其他途径,从乡村来到城市,同时也把文化输入城市。由于在重土观念的支配下,绝大多数从政或游学的士子,都将他们离家在外的寓居之地视作人生旅途的驿站,最后还要返归故里,只有故里才是他们心理情感上真正认同的归宿之地,所以告老还乡的士子又将文化带回了乡村。此外,还有不少由于种种原因一辈子不离故土的乡村知识分子,他们设馆授徒,教授乡里,其中亦不乏学问高人。这样看来,乡村始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汪洋大海,而城市不过是这汪洋大海中零星散处的岛屿。换言之,乡村是传统文化生长的家园,而城市则多少像作是传统文化的聚散地。这种文化布局与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政治结构是相吻合的。近代意义上的城市文化,即市民文化,如同纯粹的农民文化(乡村文化不等于农民文化)一样,远未发展壮大,都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俗文化。传统社会只有一种雅文化,即为统治者所认可和提倡的文化,这种文化覆盖着城市和乡村,尽管它在内容上有纷纭繁复的多样性,但从未有过城市和乡村的差异。士子们从农村中来、到农村中去的不停流动,已将这种差异排除在可能发生的范围以外。然而,传统社会的这种文化布局,到了近代却遭到了无情的破坏。
首先,近代工业化的发展,凸现了城市的经济职能,在城市中经营实业比在乡村中经营土地更为有利可图,于是越来越多的富裕人家被吸引到城市中去,城市随之成为区域经济生活的轴心。城市的繁荣意味着乡村的萧条。甚至被历代诗人大加赞美的乡村田园风光,与五光十色的城市生活画卷相比,都因其年年重复、岁岁相似而显得呆板、单调。贫穷的乡村无力阻止人才的流失。从农村中来的学有所成的知识分子,不愿也不能再回到农村中去——虽然他们经常眷顾他们的家乡,无奈他们的家乡一无适合他们谋生的职业,二无供给他们读书、做学问的条件。乡村过去是传统文化生长的家园,此时却几乎沦落为旧学已失、新学尚未引进的文化荒漠之地。
其次,近代以来的内忧外患,使得乡村文化遭受了无数次的劫难。从1840年到1949年这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帝国主义列强的经济、文化掠夺从未间断过,广大国土上此伏彼起的兵燹战火又何尝停止过!乡村中千百年来积聚起来的有形文化财富被抢、被偷、被烧、被毁,损失之惨重世所罕见。山河破碎,民生憔悴。当赤贫和天灾人祸夺去无数农民的生命的时候,绝大多数乡村知识分子也饱尝了冻馁的滋味。生存的欲望毕竟是压倒一切的。为了换衣穿、换粮吃,大量的文物古籍被廉价抛售。文物市场的畸形繁荣,正是乡村文化凋零飘落的真实反映。
再次,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漠视、厌倦乃至反对,也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乡村文化的严重贬值。近代化就是工业化加民主政治。而传统文化的确让人失望,直到19世纪末,它还没有孕育出我们自己的工业化和民主政治。“西学”先进与“中学”落后的巨大反差,彻底动摇了人们从传统文化中寻求真理的信念,许许多多激进的知识分子转向西方文化,认为只有西方文化才能向古老的中国提供科学、民主的真理。于是,以“五四”时期对“孔家店”的群起而攻之为标志,一场立“西学”之新、破“中学”之旧的运动开始了。运动的目的在于改造国民性,用新知新学造就一代新国民,以推动和加速中国近代化的进程。愿望无疑是良好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时至今日仍然有其相当大的号召力。然而,这种洗净画布、再绘宏图的做法并非正确的选择。传统文化是数千年来我中华民族德慧术智的结晶,虽然从中开出科学与民主的新意来确有不少困难,但一些平易的道理、普遍的美德和寻常的发明等等,不必待“西学”而后明是显而易见的。况且传统文化中还有许多为我们所独创、为洋人所不及的优秀成果,这些优秀成果集中反映了我们民族固有的根本精神。我们完全可以把那些古已有之而又符合现时代精神的东西全部继承下来,在此基础上再补以新知新学,然后融会贯通,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可惜的是,我们在培养科学与民主的“新知”上虽然热情甚高,而在商量凝聚着先民从事历史创造活动的经验和智慧的“旧学”方面,却或多或少地失去了自信,一些人连“敝帚自珍”的勇气也不存。“整理国故”的号召与“保护国粹”的呼吁,不但鲜见有人响应,而且经常招来讥讽嘲笑,甚至不分青红皂白的斥责和批判。整个传统文化处于劫难不已的境地,它的分布于乡村中的那一部分也就难逃其“斯文扫地”的厄运。 总之,这一切都导致了乡村文化无可挽回的衰落。
二、毫无疑问,乡村文化的衰落,对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深刻的和多方面的。全面研究和评述这些影响应是今后历史学研究的一大课题。下面只扼要指出几点。
(一)在过去,乡村中的士子文人,通常被称作“绅士”,主要包括由于各种原因而还乡家居的官吏以及有功名或学衔的文人,比起一般的地主、商人乃至农村基层政权里的乡官来,享有更为广泛的社会尊敬。后者只是当地社会的上流而非名流,他们则既是上流又是名流。绅士们拥有道德和知识权威,通常被视为做人的表率和排疑决难的顾问、智囊。质朴少文的农民尽管从不理会什么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以及治国、平天下之事,但是他们对于修身、齐家却格外看重。修身能够博得好名声,齐家可以树立好家风。名声和家风是无文化的农民唯一可以拥有和利用的文化资源。千万不要小看这项文化资源,它对于个体农民来说同样具有生存所系的意义。比如,谁都知道“民以食为天”,可是至圣的孔老夫子却竟然认为,“信”比“食”更重要,说两者之中若不得已必去其一,则宁可去“食”而不可以去“信”,因为“民无信不立”。①“信”就是名声中所包含的重要内容之一。再比如,在一个人们安土重迁、世代聚族而居的小村子里,谁有了好的家风,谁就可以与乡邻们建立并维持一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亲善关系;反之,谁的家风一旦不幸而被败坏,谁就会很快由于人们拒绝与其交往,甚至唯恐避之不及,而陷入彻底孤立的境地。这是令人可怕的。因为如此一来,不要说顶天立地的过日子,就连起码的生存都会大成问题——在个体小农的条件下,一个颠连无告的人怎能抵御某种突如其来的天灾人祸!所以,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往往治家甚严,他们不能容忍有辱家门之事,哪怕是一点点小事,也要十分警觉地防闲于前,若防闲失败,则必严惩于后。
然而,修身、齐家,特别是齐家,对绝大多数农民来说,并不是一件胜任愉快的事。他们除了需要就近选择一些修身、齐家的榜样来效法、学习以外,通常还需要了解并掌握有关的要求、规范、准则一类的知识,包括礼、法、习俗、乡约、族规等等,而其中的礼和法是晦涩的、芜杂的,这就要有某种适当的讲解和指导,并且也要周围有几个明白人随时以备顾问。另外,当他们遇上最棘手、最令人头痛的家庭纠纷时,往往还需要央求一位有学问、有名望的人物出面协助解决。倒不是因为此人善断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最主要的是因为他拥有道德和社会权威,他的意见在平民百姓中间具有极大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因此,他的调解或裁决不容漠视,差不多总是有效的。这就使得他能够经常把不易解决的家庭矛盾消弭于萧墙之内。正因为在修身、齐家上,有文化的绅士们不但做出了表率,提供了“应该怎样”的指导,而且还常常卓有成效地帮助农民解决在治家上所遇到的具体困难,所以他们赢得了乡村民众的信任和敬仰,实际上被摆到了“师”的位置。
在修身、齐家上可为人师的绅士们,在乡村生活的其他方面也同样如此。梁漱溟先生30年代初在山东邹平县搞乡村建设运动,曾经设计了一种新型的、政教合一的乡村地方自治组织——乡学村学。他规定无论乡学或村学都要推举一位品学兼优、齿德并茂的人为“学长”。“学长”在乡村组织中地位最尊,但他超脱于具体事务之外,只是“主持教育,教训一村或一乡之人,为一村或一乡民众的老师”。具体地说,“学长”的责任可大致包括这么几个方面:(1)传授新知新学;(2)提倡易风移俗;(3)教导民众“齐心学好向上求进步”;(4)监督公务,调和社会。②梁漱溟先生不愧是农民、农村问题专家,他的设计虽然不免有些乌托邦的成分,但他毕竟看到了乡间知识分子的存在及其意义,并且想通过重建一套乡村社会组织结构而把其中最优秀者推举选拔上来,使其居于“师”的地位,发挥“师”的作用。事实上,传统乡村社会的确有一批无“师”之名却有“师”之实的贤智之士,他们对乡村民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力几乎是无与伦比的。
可是,待到乡村文化衰落之后,这样一个生活于农民之中因而与农民十分贴近的知识阶层却在逐步消失,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随之也在失去精神文化上的指导和帮助。千百年来培养的优良传统及美德很快褪去往日的色彩,不再庄严、神圣,严重降低了其规范人心的作用。而新思想新观念的灌输、说教,由于不得其人而为之,在农村落得个曲高和寡,未能深入人心。传统的道德开始崩坏,新的价值观在其确立的进程中又举步维艰,迷惘、困惑、犹豫、彷徨成了新旧交替之际无数下层农民的普遍心态。这就不能不严重阻碍了广大农民选择发展与进步的路子,果决坚定地向前迈进。
(二)在传统乡村社会,由于大大小小的绅士们世代居住在他们出生于其中的村子里,所谓“忠厚传家,诗书继世”也只是在这个小范围内绵延赓续,这个小范围内总的社会环境是否优良,直接关系到绅士们的生活质量,所以他们很自然地对村风村政建设十分关注,有着强烈、持久的参与意识。因此,他们除开扮作“师”的角色以外,还经常过问社会公共事务。不过,他们只是议事,属于“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范畴。他们的身份要求他们保持一派优雅闲适的绅士风度,穿着长袍,留着长指甲,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富有审美情趣,等等。他们年轻时可能且读且耕,但取得功名或学衔以后,便基本上不事生产,脱离劳动,习惯于动口,不习惯于动手。当然,对社会公共事务来说,动口、发表意见也是一种参与,并且有时是一种最重要的参与。一项公益事业或一项公共工程,必须有人预先发出倡议,筹画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然后经过公众的认可,才会得以实施完成。倡议者必须德高望重,否则,人微言轻,无人理会;筹画者必须识大体,明事理,否则,措置失当,无法实行。这样的倡议者和筹画者在农村通常由绅士们来充任,他们的意见即便不是一言九鼎,也往往是举足轻重、起决定性作用的。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他在《剑桥中国晚清史》的“导言”中所作的概括性描述大体上是正确的③,但是他在讲到绅士们的“个人领导作用”时,很可能将绅士与村长或庄长混为一谈。事实上,绅士们很少越俎代庖,取村长或庄长而代之,直接发号施令。绅士们在地方公共事务上发言权愈大,则他们的没落凋零对乡村的影响也就随之愈大。
非书香门第出身的村长或庄长,在知识、表率、人望等各方面远不能与绅士们相比拟,他们缺乏相应的号召力,不能动员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在村政建设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作为,既不能兴建新的,也不能维修旧的。如果仅仅如此倒也罢了,然而,还有令人不能容忍的人为破坏!且不说学校、祠堂、寺庙、坊表、堤堰、桥梁等等皆曾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单就大片树木被砍伐而言,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就连过去常见的那些以树木为基本构成要素的自然风光景点也在劫难逃,像什么“柳溪消夏”、“桃坞游春”、“古槐荫雨”、“屏岭积翠”等等,都很快消失不见。再加上连年的战争炮火,直弄得山河残破,满目疮痍。整个乡村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越来越不如人意。等到绅士们及一些大商人、大地主意识到乡村已不再适宜他们居住从而纷纷卜居城市的时候,乡村的陆沉之难已成万牛莫挽之势。
(三)在传统社会,乡村是文化生长的家园。在那儿,随便找一书香门第,都会发现家藏成千甚至上万册图书。不少饱学之士由于打不通入世从政之路,为生计所迫,不得不设馆授徒,友教乡里。十数人家的小村,很可能就有一处私塾,传来琅琅的读书声。温饱无虞的家庭自然有条件供其子弟上学读书。即使缺吃少穿的贫穷之家,也往往是兄弟几人齐心协力,从下一代中选一聪明小儿,送入学校读上几年书。若此儿勤奋好学,才智过人,只是由于家庭困难而不能继续上学深造,则还可望得到族人和乡邻的资助。崇文重教之风并没有因为贫穷而陵替而衰歇。
可是,到了近代以后,就不幸呈现出一片萧条、荒芜的景象。士子文人中凡举家移居城市的,同时带走了他们的全部藏书。一些书香门第迅速走向衰败,其藏书随之散失、损坏,直至所剩无几甚或片纸不存。即使侥幸保存下来的藏书,也基本上变作无用的故纸堆。书籍是乡村中重要的文化资源,由于旧书不保,新书又无力购进,这项文化资源正面临着枯竭告罄的危险。
学校在鼓噪一时的清末“新政”中经历了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旧式学校被迫关门解散,新式学堂先城市后乡村纷纷建立起来。可是,新式学堂在乡村不但数量极少,而且学费高昂,许多从旧式学校回家的穷人子弟不能顺利转入新式学堂就读。另外,新式学堂一味抄袭外国教育,脱离乡村生活实际,也使得农民送孩子上学的兴趣锐减。这就在乡村中许多地方造成了更高的失学率。尽管如此,学校的变革毕竟带来了显而易见的社会进步,但进步主要表现于城市而非乡村,在乡村,各类知识人才反而比以前更加奇缺。
绅士阶层中的精英分子几乎全都远走高飞,剩下的或老病孱弱或地位低下,而且群龙无首,不可能再作为一个有着共同价值观和共同语言的群体发挥作用了。他们除了教书作童子师以外,似乎很少有其他治生的本领;而社会的变动使得作童子师已成为昨日故事,于是他们深切感受到了“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悲凉。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由于穷困潦倒而开始堕落,就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那样。一些勉强维持家道不衰因而不致堕落的,也因为“他们对西学既难适应,又不可能真正掌握”,而“使他们的学识声望受到损害”。④他们是名闻一方的乡贤,经常扮演知识权威的角色,因此,当他们对新知新学不甚了了乃至一问三不知的窘态在大庭广众面前无法掩饰的时候,往往迁怒于“西学”,视“西学”为讨厌的、异己的东西。相反,他们自幼攻读的“中学”,虽然其中有些内容已不合时宜,却备受他们的礼赞与尊崇。他们这种对“中学”的偏执,其实同另一些人对“西学”的偏执一样,都是极端片面、不足称道的。然而,在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偏执“西学”的激进主义大行其道,偏执“中学”的保守主义却备受冷落与嘲讽。正因如此,这些人通常被指为抱残守阙、冥顽不化的老朽之辈。绅士们的无能、迂腐和堕落一旦暴露,其在乡村民众面前树立起来的作为表率和人望的形象就会顷刻间土崩瓦解,从此,他们失去了过去的优越地位,也失去了人们的尊敬。一些辍学在家的农民子弟,纵然还有志于继续自学,也不肯向他们请教请益。师德有亏,求学者羞愧出入其门,教与学双方遂成悬隔之势。上进好学、嗷嗷待哺的农村青年左右择师却最终无望!
三、乡村文化的衰落,是因为它生长于其中的家园——乡村遭到破坏所致。
近代以来的乡村,天灾频仍,人祸不断,由于屡遭灾难而导致的破坏和崩溃是令人触目惊心的。周谷城先生在30年代曾撰写《中国社会之变化》一书,⑤其中专列《农村的崩溃》一章,详述近代以来“农村加速度崩溃的种种事实”。梁漱溟先生30年代从事乡村建设运动,就是缘起于“近几十年来的乡村破坏”。⑥此外,生活于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上半叶的其他学者,包括思想家、政治家等等,也都目睹了乡村破坏和崩溃的种种情形,并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造成近代乡村破坏和崩溃的因素或力量是多方面的,概括说来,可归为新旧两大类。
就旧的一类来说,不外乎自然灾害、贫富分化、赋税过重、盗匪猖獗、社会动乱、内战等几项。这几项在以往的历史中并不鲜见,特别在每个王朝的末年,差不多都曾经出现过,只是程度略有差别而已。可是,进入近代以后,这些破坏性的因素或力量几乎全都变本加厉,空前严重起来。由自然灾害造成的流离失所的灾民常达数千万人。严重的贫富分化逼迫大多数农民从自耕农到佃农、雇农再到无业游民,一路迅速沦落下去。无业游民是社会上的绝望阶层,他们为生存所迫,或为狗偷鼠窃,或干脆走入黑道,充当土匪强盗。近代乡村匪患之多之烈极其惊人,许多村庄为防御盗匪袭击而筑起了类似于城墙的圩子。军阀们崛起以后,竞相招兵买马,军费开支浩大,当然要由农民负担。于是在农民那里,田赋不但成数倍增长,而且还要预征,有的竟预征到数十年以后。至于苛捐杂税,更是多如牛毛。而最能糜烂乡村的,莫过于连棉不断的动乱、内战。胡适先生在1930年写的一篇文章里认定动乱、内战是中国的大敌。⑦小股盗匪的骚扰,农村尚能设法对付;大规模的动乱、内战,则农村一筹莫展,只能听任其蹂躏、残贼和破坏。
再看那些新的破坏性因素或力量。这主要是指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和城市的迅速兴起与发展。比较而言,城市尤其是新的工业城市的迅速兴起与发展,固然吸纳了农村中大量的人才和资金,拉大了城乡差距,造成了乡村的相对贫困,但是,由于民族资本主义本身的发展就困难重重,举步维艰,所以城市对乡村的破坏,还算不上特别严重,远不如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为甚。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农村的破坏,最直接的是武装侵略。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到处实行惨无人道的“三光”(杀光、抢光、烧光)政策,制造了大片无人区,就使广大乡村蒙受了无以复加的毁灭性灾难。武装侵略之外,还有以经济手段造成的破坏。以前,农民的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用品几乎全由家庭手工业制造、供给,家庭手工业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传统的男耕以足食、女织以丰衣的经济生活模式已经把它的重要性充分展现了出来。可是,待到“洋货”源源不断地输入或直接在中国设厂制造的时候,由于洋货工艺先进,质优价廉,自然比同类手工制造的土货更畅销,所以就对中国农村的家庭手工业构成巨大威胁,很快使其走向衰败、凋敝甚至破产。这就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导致农民经济状况更加恶化和更加不可收拾。
如果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对中国农村的破坏,仅仅止于触目可见的层面,关心文化甚于关心其他的梁漱溟先生说,那还只是伤到了中国文化的“有形的根”。⑧他认为,只要中国人讲的“老道理”、“真精神”不被怀疑,不被动摇,中国就有自救的希望,就有睡狮醒来的可能。然而,事实上,当“西学”东渐,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教育、宗教、伦理、学术等等一一传进来的时候,许多人经过鉴别、比较后觉得,中国不惟“器”不如人,“道”亦不如人,于是发生了“精神危机”,不再对“中学”抱有信任和希望,开始转而在“道”、“器”两个层面上“用夷变夏”,走全盘西化的路。如果能够成功,那自然也是值得庆幸的。无奈实际结果如梁漱溟先生所说:“新路没有学成功,而旧路已被破坏不堪了。”⑨由于这种旧路的被破坏,主要表现在“道”的层面上,是背弃自己固有的精神,是迷失自己的路,所以它一步一步地侵袭到中国文化的深处,动摇了中国的“老道理”,伤到了中国文化的“无形的根”。这种破坏,在悲天悯人的梁漱溟先生看来,是一种最深刻最要命最痛苦也最没有办法的破坏!⑩的确,“道”是一个民族的全部德慧术智的结晶,它有着鲜明的民族差异性,虽然其中的粗处浅处若不合时宜尽可改变,但它所包含的最基本的民族精神,却正是该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基本规定和显著特征。不消说,在这个最基本的民族精神上,那是绝对不可舍己从人的!
四、乡村文化是传统农业社会的产物,它带有这个社会的一切重要的特征。与异质的西方文化相比,它显得陈旧而落后,仿佛一无是处。而从近代化的角度看,它对于经济的工业化和政治的民主化似乎也没有多少助益。因此,它的衰落应该是必然的,不足惋惜的。其实,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不可否认,乡村文化的确有一些自身的弱点和缺点。这些弱点和缺点在传统农业社会或许算不了什么,但到了近代中国社会性质发生转变的时候,它们很快就被暴露出来,成为日益突出、严重以至于越来越不合时宜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它们,作为内因,导致了乡村文化的衰落。然而,同样不可否认的是,乡村文化还有许许多多显而易见的优点和其他有待深入发掘的价值。这些优点和价值并不因为它们的反面——弱点和缺点的存在而减损其一丝一毫的光彩,因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是斑驳陆离,精粗、优劣、真伪纷纭杂陈的。那么,乡村文化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究竟怎样呢?让我们先看其缺点和短处的一面:
(一)只有皇帝与臣民的观念,无国家与公民的观念;
(二)自由散漫,各行其是,除了家族、宗族以外,不易形成别的有组织、有秩序、团结互助的合作团体;
(三)极为重视家族、宗法,讲究血缘关系上的亲疏远近,主张爱有差等,不能一视同仁;
(四)聚族而居,安土重迁,世代固守、封闭在一小天地里,极少与外面的世界相沟通相交流;
(五)因循守旧,不思变革;
(六)鄙薄经商营利之事,指商人为莠民,视经商为末业;
(七)迷信五花八门的方术和形形色色的鬼神;
(八)存在一些不文明、不卫生的陈规陋习和生活习惯。
接着,再来看一下乡村文化的优点和长处的一面:
(一)绝大多数民众具有忠诚老实、淳朴厚道、仁爱、正直、恭敬、平和等优秀品质;
(二)在处理一般人际关系上,能够恪守重义守信、以和为贵、尊老爱幼、忠恕待人、互谅互让等道德行为规范。特别在邻里乡党之间,更有一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互助互惠的良好风气;
(三)崇尚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经得起各种摔打的顽强精神;
(四)养成普遍的省吃节用、勤俭持家之风;
(五)有着据于理、依于情的理性,情、理兼顾,为人处事要求通情达理或合情合理;
(六)崇文重教,尊师尚贤,注意教育和鼓励下一代积极进取向上;
(七)讲究实际,注重经验,强调言行合一,推崇实干、成功;
(八)有强烈的乡土观念或乡土情谊,认自己从所由来之地为“根”,时刻牵挂在心;
(九)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顺适自然,与大自然的节律相合拍的生活方式;
(十)热爱生命,热爱土地,热爱大自然,热爱绿色世界。
以上这些并不是对乡村文化的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的全面总结与概括,而只是就比较熟悉的择要举出几例以说明问题罢了。但是即使如此,瑕瑜相互比较,也可以看出,乡村文化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优异之处。
诚然,新的西方文化在总体上高于和优于旧的乡村文化,但是必须看到,西方文化传入中国后,主要集中在城市尤其是沿海城市里,而很少散布到乡村中去。因此,对广大农民来说,西方文化不是陌生疏离的,就是可望不可即的,总之,它还没有作为一项从外面输入的文化资源而为农民所掌握。农民所能开发、利用的,只能是原来固有的文化资源。
应该承认,中国要实现近代化,选择一个由点及面、先城市后乡村的发展道路,无疑是十分正确的。可是,普遍的急于求成的心态,使得人们一直在点上作文章,梦想通过孤注一掷式的重点突击,以求短期内大功告成。欲速则不达,由于未遑照顾到面,撇开了乡村,以至于造成了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实际上,中国社会从来都是以乡村为本,恰如梁漱溟先生所说,中国的国命“寄托在农业,寄托在乡村,所以他的苦乐痛痒也就在这个地方了。乡下人的痛苦,就是全中国人的痛苦;乡下人的好处,也就是全中国人的好处。”(11)在从事乡村建设运动方面享有国际盛誉的晏阳初先生也同样认定,中国的元气在农村,农村运动“耸着巨大的铁肩,担着‘民族再造’的重大使命”,“他对于民族的衰老,要培养他的新生命;对于民族的堕落,要振拔他的新人格;对于民族的涣散,要促成他的新团结新组织。”(12)乡村的地位既然如此重要,它当然有理由要求分享为了实现近代化而动员、集中起来的包括人力、物力、资金、文化等等在内的综合性巨大资源,而且还有理由进一步希望近代化的脚步径直踏上田间地头。不幸,乡村的希望总是落空,要求总是不得实现。乡村最终陷入孤立无援、颠连无告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唯一能够依靠的是它自身的力量,唯一能够指望的是它固有的资源。明乎此,就可以知道,乡村文化这项固有的资源对于亟待重建的乡村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事实上,近代以来,也有不少有识之士,比如陶行知、黄炎培、梁漱溟、晏阳初等等,深知这项文化资源的价值及其重要性,并且还曾比较充分地运用这项文化资源搞过乡村平民教育运动和乡村建设运动。无奈,一方面,长期的内忧外患不曾向他们提供一个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其时大多数人的目光几乎全集中在从西方请来的“赛先生”(科学)和“德先生”(民主)身上,以及由“赛先生”指导的经济工业化和由“德先生”指导的政治民主化,而很少把注意力转移到乡村。这就综合决定了乡村文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资源在救济乡村、建设乡村方面不可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乡村文化尽管在近代受尽晦盲困顿之苦,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文化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否极泰来的可能和希望,因为乡村文化本身拥有还不曾充分展现的光彩和价值。
在近代以前,可以说没有任何一种别的文化可与乡村文化匹敌为偶。进入近代以后,随着工业社会的逐步形成,一种崭新的城市文化蓬勃兴起,昂扬直上,这才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的社会——文化结构,形成了两种社会、两种文化对峙并存的二元格局。虽然总的来说城市及其文化目前在这个二元格局中占有优势,但乡村及其文化在最本质的方面或许更适宜人的生存与发展。因为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乡村处于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并与大自然和谐协调,表达了一种“天人合一”的理念;乡村永远属于充满了动、植物生命的有机物的绿色世界,到处洋溢着勃勃的生命活力和丰富多彩的生命情趣;乡村空气清新,生活淡泊、宁静;农民安闲舒缓,其劳动一遵大自然风雨晦明、春夏秋冬的节律。而城市在这些方面恰恰与乡村相反。尽管城市也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之中,但它向来以“人工”巧夺“天工”,亦即以其美轮美奂的人工设计与雕饰,凌驾于大自然之上,表达了一种“人定胜天”的理念;城市属于触目皆是玻璃、钢铁、混凝土、砖石、机器等等无机物的灰色世界,给人一种冷寂、呆板、机械的感觉;城市空气污浊,生活奢华、喧闹;市民忙碌紧张,其工作不受自然节律的限制而完全出于人为的安排和规定。显然,以上这些不同并非无关宏旨,而是意味深长,至少它们揭示了所谓城乡差别、对立,一言以蔽之,乃是两个世界——绿色世界与灰色世界的差别和对立。
由于人的生命来自于绿色世界,并且只与绿色世界相适应,所以早在城乡对立初露端倪的古代,一些对生命脉动极为敏感的思想家就不断发出返朴归真、回到大自然中去的号召。而到了近代工业化大城市兴起以后,从乡下人摇身一变而为城市中人的第一代农民子弟,总是不能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环境,有一种被高楼、街道、汽车包围并驾空的感觉,内心深处仍在留恋乡村的碧水、蓝天、绿地,并梦想有朝一日在乡村终于发达起来的时候,再重新还原为乡下人。当今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出现的人们在择居方面宁要小城镇,不要大城市;以及就大城市而言,宁要靠近乡野的市郊,不要高楼林立的市区,不正是开始迈出这种“还原”的第一步吗?不消说,这种由城市中人向乡下人的“还原”,是对大都市文明的反动,是对灰色世界的逃离;同时,从根本上说,也是迷茫的灵魂在重返它的真正的“家”,是漂泊的生命在回归到它几十万年来曾经生息于斯、繁衍于斯、进化于斯因而也只适宜于斯的绿色大地。
不言而喻,乡村要成为人类生命的乐园,除开它天然拥有绿色世界以外,还必须以其经济、社会的高度发达为先决条件。只有乡村在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方面达到或接近城市的水平,人们才愿意走出城市,到介于城乡之间的市郊或小城镇去居住;只有将来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促使相当数量的行业变得如同农业一样,适宜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人们才有可能带着工作上山下乡,到绿色乡野上安家落户,扎根生活。那时,城市或许会出现某种人去楼空的现象,乡村反倒充实、繁荣起来。由于在生活上能够兼取城乡之长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又由于生产活动的多样化同时带来谋生手段的多样化,再加上到处莺歌燕舞的活泼景象和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无限风光,乡村将成为人们普遍向往的地方。如果说迄今为止的现代化(当然包括以前的近代化)实际走的是一条城市化道路,那么,未来的后现代化必将走上乡村化道路。换言之,乡村化道路一定会成为继城市化道路之后的又一人类必由之路。沿着这一道路向前迈进,人类将会迎来一个家给人足、其乐融融的,兴旺发达的村落时代——在这个时代,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乡村文化,该具有怎样重要的价值,该闪耀着怎样绚丽的光彩,不是尽可大胆地想象吗!
未来的乡村化道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正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农业大国来说,无疑提供了一个极其有益的启示,即:我们今天不应再重复过去那种片面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老路,而应当放长眼光,从实际国情出发,把农村、农业、农民摆到适当的位置,给予高度重视,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切实搞好乡村建设,在基本稳定乡村绝大多数人口的基础上,逐步消灭城乡差别;待到生产力特别是科学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之后,再上一个新台阶,直接进入乡村化时代。虽然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只要把握住总的发展趋势,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我们将来一定会走上乡村化道路,一定会迎来乡村化时代。
注释:
①《论语·颜渊》。
②以上参见:《梁漱溟全集》第一卷《乡村建设大意》,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
③参见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7页。
④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下卷,第634页。
⑤该书后经修订,收入《中国社会史论》一书,由齐鲁书社1988年出版。
⑥见《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604页。
⑦参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我们走那条路》,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
⑧⑨⑩见《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613、610、608-615页。
(11)《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608页。
(12)晏阳初:《农村运动的使命及其实施的方法与步骤》,载《民间》1934年第1卷,第11期。
作者系山东师大齐鲁文化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术月刊》1995年第10期 第49-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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